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秦文娥 从99年邪恶迫害大法以来,在乡政府和派出所我亲属代我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和我自己所说“不炼了”等一些话,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大法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1/9849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