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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宏杪 2000年7月我在“警告处分书”上签的名和以往在居委会、派出所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2000年7月为走出来证实法,我和同修在外面操场上集体学法,被发现,派出所审问我,给所谓“警告处分”,因当时认识不足,认为常人的这个东西不能动摇我修炼的决心,在逼迫下签了字,后觉得不对,也曾经要求把“处分书”退还,一直很难过,通过学法及同修提醒,为了不给修炼路上任何污点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严正声明以上签名作废。同时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修炼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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