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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凤安 受我所在单位领导逼迫,违心的写了”不炼功”的保证。我严正声明所写“保证书”及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加倍努力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。弥补所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1/984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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