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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金英

    我是九九年三月份得法的,在五年多的修炼过程中,曾经被抓,被非法关押一个月,被非法判劳教二年,被强行送洗脑班洗脑。在劳教期间,因我学法不深,对大法的理解只限于表面,人的执著放不下,走了弯路,在“五书”上签了字,按了手印,被提前释放后,通过学法,学习师父新经文,认识到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,很快归正了自己。现声明所写的“五书”和签的字等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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