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云
由于自己法学的不深,曾做过一些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事。现在声明,不管是被洗脑时自己亲手所写的还是别人代写的“三书或几书”,一律声明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就走师父安排的路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