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再梅
我是95年5月喜得大法的,在此严正声明,在迫害下,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清除修炼中的污点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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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