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蒙永珍
99年7.20邪恶疯狂时,片警来我家叫我表态,他写了两行字,我都没看就写上了自己的名字。现在恨自己当时没有了正念,配合了邪恶。现在我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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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