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贺宁
我在被残酷的迫害下,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坚决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,按照师父讲的去做,去掉各种执著心,做好应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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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