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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丽君 2000至2002年间曾被警察两次非法抄家,非法罚款3000元。办事处、派出所、片警、单位多次骚扰。现在我声明,在高压下,在办事处、单位以及在派出所写的那份“保证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多静心学法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清除邪恶,解体所有黑手烂鬼,洗刷自己的污点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尊交给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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