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胜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中,由于学法不深,所作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向慈悲伟大的师父认错,今后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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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