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宁英
我于2001年3月、2002年6月在洗脑班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