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长宽
我在99年7月20日以后,在邪恶的逼迫之下,写过“不学大法”的保证书,不是从心中愿意写的,以后我还要坚持修炼到底,特此声明,过去写过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跟随师父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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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