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素芳
在99年7.20邪恶开始迫害时,强迫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