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淑琴
我是98年喜得大法的,我在2002年被邪恶非法迫害劳教期间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堂堂正正修大法,严格按照正法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,信师信法、勇猛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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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