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华
以前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听信了邪恶的谎言,在压力下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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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