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复坤
99年从北京回来以后,派出所来我家叫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就违心的写了“再不炼法轮功了”,是他们逼的。我声明作废。我始终坚决要炼法轮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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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