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颜青
在高压迫害下曾做过对不起大法或师父的事,现在严正声明所做、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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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