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秀梅、刘立国、王秀兰、郝丽芬
我们在劳教所、单位、街道的高压下,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从新走入正法中。按师父安排的道路走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