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贵阳、王长荣、王喜龙、王家莹
自己误签或别人代签的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签字及言行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