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矫亮
恶警来家干扰时,让写“保证”签字,我没有签字,当时是我儿子给签字。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