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新华
在强化洗脑班及迫害下,所做的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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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