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慧梅
我于1999年7.20曾向邪恶写过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声明向邪恶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真正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