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谭芳 我99年12月6日进京护法,在途中被拦回,在县看守所关押了28天;2000年2月29日又被公安从单位抓走并关押3个多月;2000年7月13日我再次进京护法,被抓回后劳教一年。由于我学法不扎实,而且有放不下的执著,劳教一个月后,在单位、家人和狱警的“帮教”下,转化了。事后总感觉不对,认识到自己是放不下对“情”的执著,因此决定不转化。经过了一段时间,我因炼功,被狱警唆使犯人把我绑起来拳打脚踢,使我全身多处软组织受损,胸部及腿部痛了一个多月。后来,在马三家的败类们的谎言影响下,我迷失了方向,走向了邪悟,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,写了不该写的“材料”。我因两次被“转化”而减刑2个月,于2001年5月释放。回家后自己一直处于痛苦之中,后经功友的帮助,看了师父的新经文及明慧网上的文章才猛然醒悟。我在此严正声明,我写过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,我今后一修到底,决不变心,邪恶再也无法钻我的思想空子了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5/1345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