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占金莲
2002年,我被非法关押40多天,被迫按手印、照过像。现在声明: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