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艳玲、思宇
2001年2月,在当地公安每天24小时的长期监控下,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