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秀艳、孙秀环、丁玉芳、丁晓琦、李桂琴、丁明宇
派出所强行让我们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