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英
我在别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上按过手印,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决心加倍弥补,精進实修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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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