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仙
99年以后,邪恶逼迫下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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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