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洪云
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一定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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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