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林、常淑荣
在被迫害时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签的字,一律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