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
1999年7.20以后,在单位的强迫下写了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