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艳霞
以前写过“保证”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错事,现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,永远精進,一修到底,直至圆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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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