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正刚、汪翠霞
在高压下,我替老伴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