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兴慧
在大法遭到迫害时,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,签了字。现在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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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