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花、沈淑华、袁桂花、郭秀珍、阮洪旗、赵建新、郝秀英、阮洪风
我们在拘留所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8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