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定琼、苏振花、许淑花、唐凤华、宋香蕊、邱月兰
在大法遭受迫害的五年里,我们在镇政府强迫和打压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