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春华
在迫害开始时,在派出所和街道、居委会的压力下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