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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光水、李世维、张素芳、邹英淑、罗廷友 我们最早得法的是1996年,最晚得法的是1998年,我们当中有几位在未得法之前身体都有严重的疾病(气管炎、肺气肿等),得法后不久所有的疾病全都好了。在99年大法遭到迫害后,有的在劳教所、看守所被迫或家人代签了“三书”,有的受经济的压力被迫签了“保证书”。我们严正声明:过去所有签的所谓“三书”、“保证书”之类的通通作废!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定走师父给我们安排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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