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黎明
被迫签过字的“保证书”及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