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芳
以前在邪恶强迫下,曾经写的“保证”、签字和指印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