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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英男 我在2004年5月的一天早上出去洪法、讲真象,被蹲坑的恶警非法抓捕,带到公安分局。当时我不予配合,而是对每一位在场的警察讲真象。由于分局长认识我和我的家人,就把我的儿子找来。恶警们写了一张纸,其内容是什么我也不知道,让我在上面签个名就放我回家。我不签。后来,我儿子他们强把着我的手在上面签了名。当时虽然心里在否定:无论签的是何内容都不是本意,是被迫的。但现在悟到,这样做还是在形式上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特此声明所签内容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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