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丽英
以前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是由于当时对法认识不深,现在深感痛悔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以后一定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心不动,紧跟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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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/986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