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孟淑芸 2004年春因为散发真象传单,被恶警非法抓捕。被非法拘留15天,在被拘留期间没有堂堂正正的证实法,而是用常人的狡猾心理对待,对警察说“以前曾炼过功,不让炼就不炼了”,这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。这是由于自己平时学法少,不精進所致。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现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我以后要加倍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