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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曹芳

    我曾在99年7.20后,由于怕心和学法不深,自己把大法书交给本单位书记保管,过后经我再三追要,已经不知下落。2002年我正在保外就医,当时正是恶党召开十六大,形势很邪恶(我已工作),由于放不下情,在丈夫逼迫下,写了“三书”给单位,后来此字据虽然被单位丢失,但以上两种做法都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/986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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