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凤梅
所写的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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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/986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