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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永芳 我于2002年元月从看守所回来,由于我所在的单位对我進行迫害,违心的向邪恶写了“三书”,我认识到自己做错了,在此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三书”及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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