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春香 我现年67岁。在2001年前,旧势力的邪恶无理迫害法轮功修炼者。恶警自己写好材料,强迫我盖手印和逼我表态“不修炼”,现声明全部彻底作废。坚决与旧势力决裂,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精進不停,做师尊的真修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