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红梅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精進实修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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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/98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