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涛
受邪恶的迫害时,曾被抄家和所谓取保候审时的签字,以及对“自焚”事件写的所谓“认识”,以上所有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中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认真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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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/986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