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艳
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下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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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2/98675.html